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在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23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的建议》的答复意见中,再次明确了关于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的问题。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大专、本科同等对待。
答复意见全文如下:
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236号建议
《关于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教育厅:
现将我厅就张虹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前期主要工作
我省技工教育已有60多年发展历史,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和技工院校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重要指示要求、李克强总理“更加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好技工院校”批示精神,把技工院校扩招作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举措,作为保持就业稳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规定:“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参加公务员招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业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就业创业扶持等方面,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全面落实技工学校毕业生享受中等学历教育待遇的政策规定。”近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公告、职称评审公告、“三支一扶”招募公告中,均已明确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大专、本科同等对待。
(二)积极开发适合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指导事业单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理念,坚决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积极开发适合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最大限度提供就业机会。一是合理设置技能型岗位条件,突出职业技能条件,科学设定职业技能等级,适当降低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二是引导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干事创业。结合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招聘政策,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四放宽、一优化”,即放宽学历、专业、户籍、年龄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拓宽基层事业单位选人视野,给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三是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奖、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名次人员及其指导教师,直接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的方式予以聘用。
(三)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注重学生实操能力培养。“十四五”期间遴选建设10个左右技工教育优质校和3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推行校企融合双制育人,推进工学一体教学改革,打造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实现提质培优、创新发展,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实施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校企合作新路径。为深化校企合作,我省将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作为改革突破点,积极引导技师学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联合相关技工院校与各类企业开展集团化办学合作。2019年济宁市创新组建全省首家技工教育集团,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兴企业,精准培育更加符合市场和企业需求的技能人才为目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目前山东已在淄博、枣庄、潍坊等地建立多个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当地党委政府也在政策、资金、税收、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推动校企合作走深、走实。
二、下步工作打算
正如张虹华代表建议中所提,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还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提高。下一步,结合张虹华代表“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建议,我厅将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技工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技工院校内涵建设,引领技工教育转型发展。围绕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深入研究区域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建设院校的专业体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一体,加速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推广订单制培养模式,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有机融合,院校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在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技工院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呼吁用人单位打破“唯学历”“唯名校”用人观,建议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制定公平的考核录用标准,对技工院校毕业生一视同仁。
三是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级技师岗位、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对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2023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的建议》的答复意见》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94/202208/ee479803-4a91-44b4-81d2-f970badc38e1.shtml